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3年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78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0.4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8月25日,除息日为2003年8月26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8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8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上浦镇
    联系人:竺铭浩
    电话:0575-2366261
    传真:0575-2366328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