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上 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 名, 代表股份数 7378 .6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纲要》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聘请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选举辛金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选举张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同意7378.6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赵新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