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26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12,469.71元, 合并实现净利润27,727,199.94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 %法 定公益金共计4,096,87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20,332,910.23 元, 合并为15,531,972.05元。根据母公司与合并孰低原则,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39,162,301.53元。以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8.608万股为基准,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计10,942,886.40元, 尚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拟在2002年度分配利润1次,公司2002 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 例不少于10%,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10%,分配 主要采用派发现金红利方式。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02 年度继续聘请浙 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1年年报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7、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附件二);
    上述1、2、3、4、6、7项决议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1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及相关议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