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在武汉市白玫瑰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652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彭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提案共10项,其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1)利润分配方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6,862,931.17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86,293.1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843,146.56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11,688,213.3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0,021,704.84元。以2003年期末总股本370,142,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计44,417,044.8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5,604,660.04元结转下年度。
    (2)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预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50%用于股利分配,股利分配至少进行一次,并主要采用现金派发形式。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为本公司进行2004年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业务费为75万元。审计期间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增补独董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5月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确定新一届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由二名增至五名。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如下:刘彭龄、张玉新、肖宏江、刘兴华、张明冲、刘庭功、周细春、王伯富、王维华、汪舒鸥、张龙平、温世扬、梁文潮、王茂坚、柴德平,其中后五名为独立董事。
    刘彭龄: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张玉新: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肖宏江: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刘兴华: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张明冲: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刘庭功: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周细春: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王伯富: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王维华:同意投票权数为2486060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汪舒鸥: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张龙平: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温世扬: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梁文潮: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王茂坚: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柴德平:同意投票权数为2565260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第三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栾宝兴先生、刘倪先生、施辉先生、李彦女士等四人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刘贤荣女士和朱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栾宝兴: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刘倪: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施辉: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李彦: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不变。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ODIAN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第一百零八条 授权董事会对电力投资项目和出资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非电力投资项目行使出资决策权。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评审;超过以上权限的投资项目,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授予董事长部分职权。
    (一)授权原则。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授予董事长部分董事会的职权,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二)授权内容:
    1、批准公司单项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出资项目;
    2、批准公司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下的贷款、对控股子公司2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
    3、批准单笔金额20万元及以下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对外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作出其他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同意股数为25652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控股投资建设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该工程经原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并列入国家“九五”计划,工程总投资约480000万元。本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公司)、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即96000万元,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5%即52800万元、35%即33600万元、10%即9600万元。资本金以外所需建设资金,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在此议案表决阶段,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湖北省电力公司授权委托的国电集团公司放弃了对此议案的投票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股数为1228335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波女士参加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没有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3、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
    4、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2日
    附件一:新任董事简历
    刘彭龄,男,194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一0五发电厂厂长、马头发电厂厂长、河北省电力局(公司)副局长、天津电力局(公司)副局长、电力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张玉新,男,196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历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资源教研室讲师、福建省电力局计划部主任工程师、福建省电力局局长助理、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国际合作部副主任。
    肖宏江,男,195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历任湖北省电业技工学校人事科副科长、湖北省电力局干部处副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楚能公司副总经理、行政处副处长。
    刘兴华,男,195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湖北省电力局劳资处干部,湖北省电力局政法处副处长,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冲,男,195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武汉电力学校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电力局宣传处处长,华中电网局政治部主任,江西九江三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刘庭功,男,195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湖北省计委投资处副处长、省计委基建管理处副处长、省计委科技处副处长。
    周细春,男,1952年3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现任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建设大道办事处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保卫处副处长。
    王伯富,男,1964年4月出生,现任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苏豪舜天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海南富岛基金研究员。
    王维华,男,1952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北民源电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工作于湖北省电力中心调度所、湖北省电力公司信息中心、湖北省电力高科技发展公司。
    汪舒鸥,男,1956年2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东风汽车公司审计部部长。历任东风汽车公司煤气厂副厂长、东风汽车公司热电厂厂长、东风汽车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张龙平,男,196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武汉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资深专家。
    温世扬,男,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法学院副院长。现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梁文潮,男,1956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管理学教授。历任武汉水利大学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武汉水利大学电力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人文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政策研究》特聘研究员。
    王茂坚,男,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现为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院长秘书,中经信湖北证券营业部、武汉市土地规划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宝安公司在汉公司的法律顾问。
    柴德平,男,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经理、湖北分公司总经理、主任会计师。历任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宜都市挂职财办副主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三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评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湖北普德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附件二:新任监事简历
    栾宝兴,男,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历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财务部财产资金处副处长、会计成本处处长,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成本处副处长、处长,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财务部副主任,重庆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
    刘倪,男,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历任武汉市工行汉阳分行区办信贷科信贷员、湖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科员、湖北省工商银行直属支行业务部副经理。
    施辉,男,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彦,女,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湖北民源电力实业公司财务部经理。历任湖北电力高科技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湖北华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刘贤荣,女,194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宜昌电力公司宝塔河电厂办公室干部、宜昌市供电局材料科科长、城区供电分局工会主席、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工会主席。
    朱虹,女,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历任湖北电力试验所财务科会计,湖北省电力局股改办干部、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