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朱元莉女士主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就公司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解释性说明事项所作出的说明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