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6日在 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 本次出席会议董事人数 超过应到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在副董事长肖宏江先生的主持下,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戚名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刘兴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议案》
    为了适应改革要求,建立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强化 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会议通过了公司制订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责任制办法》、《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工成本管理办法》 和《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本费用核定办法》,并决定从2002年1月1日 起在公司所属各全资电厂及分公司开始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1年9月25 日与十堰市水电开发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该公司所持有的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 并 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向国家开发银行武汉分行 借款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由各股东方负责担保事项。随着股权的转让, 原为十 堰市水电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十堰市财务开发总公司提出担保责任转移的要求。经 与国家开发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会议同意由我公司为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调整公司的贷款结构,降低筹资费用,同时避免繁琐的担保手续,经与招 商银行水果湖支行协商,本着诚信原则,会议同意公司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 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授信和贷款事宜。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江津电厂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所属江津热电厂1998年进行了2#机组扩建工程,导致1#机两台射水抽气器 等设备设施拆除,提前退役报废;同时有9台手车式高压开关、3台安全门消音器等 部分固定资产因技术、性能和适用性等原因,已不具备使用价值而提前退役。上述 固定资产原值1217808元,已计提折旧654671.97元,净值563136.03元。 江津热电 厂已将该部分固定资产列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按照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 要求,会议同意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税务部门审 批,进行相关会计和税务处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清收湖北省电力公司应收款项的情况报告》
    截止2001年11月底,我公司应收湖北省电力公司购电费余额为23137.70万元, 加上预计十二月份出售的上网电量,合计应收购电费约为28987.48万元,剔除荆门 热电厂应付租赁费和电费结算跨月支付等因素,实际需收省电力公司购电费18509 .85万元。本月6日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关于上市公司加强应收大股东及 其关联方款项清收工作的通知》后,公司十分重视,专题研究,并及时与省电力公 司对帐,制定了相应的清收方案,责任到人。在省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本 月已收回购电费约2亿元,较好地完成了清收工作。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