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收购十堰市水电开 发公司所持有的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陡岭子公司)32%股权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1年9月25日与十堰市水电开发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该公 司所持有的陡岭子公司32%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批准,并于2001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目 前股权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9月30日一次性 支付十堰市水电开发公司股权转让费5082.78万元。根据陡岭子公司2001 年临时股 东会决议,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即告完成。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