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放弃投资参股“ 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于11月30日就公司与武汉大学、中国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投资方 签定投资意向书、参股发起设立“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在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信息披露。现经公司慎重研究, 认为该项 目的股权设置不能满足本公司的投资意向,决定放弃对该项目的参股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