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公司控股的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发电公司)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6月上旬,荆门发电公司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转入试生产阶段,待试生产结束后即可转入商业运行。该机组是公司投产的第二台60万千瓦级超临界发电机组,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装机结构,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荆门发电公司建设规模为两台60万千瓦机组,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55%。该项目的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04年4月2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