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湖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保证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社会公众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公司联系沟通,现设立本公司专项活动开展的联系方式。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部门:证券融资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6610541、86610545、86610546、86610547
    公司传真:027-8661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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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站:http://www.cydl.com.cn
    此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