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5年10月下旬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7日发出,经确认,公司15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15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10月26日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10月26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