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发电公司)投资平煤集团配煤中心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5年5月31日,荆门发电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5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平煤集团配煤中心项目的议案》,拟对该项目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
    平煤集团地处河南省平顶山市,是国家规划建设中的13大煤炭基地和10大煤炭运输通道之一,资源丰富,煤质稳定,离荆门发电公司的运距也较短。
    本次对平煤集团配煤中心项目的投资,可以使荆门发电公司与平煤集团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确保荆门发电公司2×60万千瓦在建机组投产后能够获得稳定的电煤供应。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