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公司于2004 年9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国有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公司原股东湖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力开发公司分别持有的“长源电力”国有法人股133692480股、5616000 股(合计139308480 股)过户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至此,公司国有法人股东的变更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变更后的公司法人股东见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39308480 国有法人股 37.64 2、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69481560 国有法人股 18.77 3、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 20160000 国有法人股 5.45 4、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760000 法人股 4.80 5、湖北民源电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136000 法人股 3.01 6、武汉市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 1979999 法人股 0.53 7、东风汽车公司 1896000 国有法人股 0.51 8、湖北友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20000 法人股 0.11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9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