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根据国家有 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经与委托方协商, 采用重 置成本法——房地产开发成本法, 对天津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已建成的龙通大厦建 筑面积5763平方米的房地产有偿转让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二000 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评估结果为:人民币47,660,010元(肆仟柒佰陆拾陆万零壹拾元整 )。 本 评估报告书有效期为壹年(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注:以上内容摘自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 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李金才    中国·天津 注册资产评估师:白智艳
    (项目负责人)
    2001年5月11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杨 晨
    (项目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