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宝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刘辉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敏女士代行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28日上午9:00分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4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8、审议建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
    9、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调整股权置换内容的补充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1至8项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9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其中: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第25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4年3月20日《证券时报》第35版;1至8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四)出席对象:
    1、2004年6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6月23日~24日 (星期三、四)
    上午9:00 ~ 11:00
    下午2:00 ~ 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9楼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2 -- 23046662 传 真: 022 -- 23046081
    邮政编码:300051 联 系 人:王鸿林 翟洁
    附:委托授权书: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帐号、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