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3月24日上午8: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 有效,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公司2000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
    为公司发展,本报告期不分配、不转增。
    6、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需要, 本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本企业自产自销产 品及技术出口业务;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
    7、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⑴、公司2001年度拟进行1次分配;
    ⑵、公司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和2000年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不低于20%;
    ⑶、公司的分配方式将采取现金或送股或转增等形式, 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 配比例不低于20%;
    ⑷、说明:以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需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其作出调整的 权利。
    8、公司聘任王文樵兼任水泥分公司经理。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