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签署对外担保协议,经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3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今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的通知,公司与该行签署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保证合同》(编号:77072006280037号)的合同,由于天津市人农药业有限公司的贷款已经偿还,我公司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特此公告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