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2年5月25日召开200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于详见2002年4月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由公司5 %以上股东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01年度股东大会将延期举行, 并增加临事提案(原有提案内容不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改为:
    原:2002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召开;
    现:2002年6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召开。
    地点不变,浙江饭店13层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47号)
    二、增加临时提案内容为:
    1、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九十七条,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条款“本条款所称重 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运用资金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项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对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项目 行使审批权。 公司对外担保权限同上述投 资资金相同”。
    第九十七条的内容修改为:本条款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运用资金超过公 司净资产10%以上项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项 目行使审批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净资产30%以内的对外担保权或50% 以内的互保权限,且二者合计不超过同期净资产的50%。”
    2、为公司董事等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以上两项内容于2002年4月22日经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02年4 月23日刊登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三、其他事项均不变。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