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切实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决定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联系传真:0571-89903300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另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专栏进行评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随时关注本公司加强治理专项活动进程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