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二000 年年报曾披露过公司报告期内因补税及罚款导致调整年初未分配 利润603万元等事项。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曾于2000年5月29日收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杭 国税稽审[2000]字第2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 定,对查补以前年度税款4399282.65元处以10%的罚款计439928.27元。其中842507. 65元我公司已根据杭州市财政局1999年内检查要求调整入帐,并计入1999年度损益。 扣除该重复金额后,2000年度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实际数为3556775元。
    二、公司控股企业(持有75%股权)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曾于2000年 11 月27日收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杭国税稽告[2000]字第482号)文,要求中美华 东在自查补交1999年度所得税2973183.89 元的基础上 , 再补缴 1999 年度所得税 325016.46元,二项合计补缴1999年度所得税3298200.35元。因我公司对该子公司持 股比例为75%,因此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2473650.26元。
    以上合计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6030425.26元。
    三、公司所属企业(持有75%股权)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杭 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所发生的“双加”工程关联交易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公司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分别于2000年10月和2000年12月,将部 分闲置资金委托浙江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1.049亿元短期国债, 委托期分 别至2001年9月20日和2001年10月20日止。由于认识模糊,故未事先经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批准,同时也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今后我们将提高认识,规范运作。
    以上事项均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的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 范围内容,公司董事会对没有严格执行规则,及时披露信息向广大股东表示歉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邦良
    200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