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代会推选的职工监事发出通知将于2005年4月20日召开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经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3名当选的股东监事和2名职工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在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丁建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审议和表决,全体监事一致选举丁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05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