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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