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2002年年报披露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4月18日(周五)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聘请律师
    3、截止2003年4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于2003年4月16日或17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过时不予登记。
    2、法人股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代表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03年4月16日和17日的上午8~12时,下午2~6时
    六、其它: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联系人:庄永红、田青燕
    电话:0952-2016137
    传真:0952-2037628
    邮编:753000
    2、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