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公司首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2月23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第 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旭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8、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议案;
    10、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1、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对公司高管人员、关联交易及“三分开”等方面发表的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报告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行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有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方面:公司资产完整、财务分开, 遵守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员分开方面除存在公司董事长与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外,其余人员及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 立。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