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0.63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除息日为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7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高管股的股息于2007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联系人:汪红杰、党莉萍
    咨询电话:0952-2098563
    传 真:0952-209856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