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07年4月6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本公司董事会判断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是:
    1、公司直接控制人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东方钽业"股份义务批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相关公告22007-011号“关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东方钽业"股份义务批复公告”和2007-012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会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
    三、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外,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