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7月28 日在宁夏石嘴 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或授权出席董事11人, 全体 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
    二、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三、公司2001年度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的议案
    四、公司2001年中期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7,296,374.05元。
    公司2001年1-6月份实现利润总额为178,885,796.86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8, 748,624.47元,净利润为150,137,172.3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15,013, 717.2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15,013,717.2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406, 111.96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2001年公司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年12月31 日股本总数29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0.5元(含税)。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公司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