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0日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2、 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聘请律师;
    (3)截止2006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06年董事、监事2006年度报酬的议案
    6、 关于聘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06年度有关日常经营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登记出席。
    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6年4月18~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 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 联系办法: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联系人:汪红杰、王燕、庄永红
    四、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审议及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