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8月5日,本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会议于2005年7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马跃忠监事因公出差,委托王松涛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林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5票,占与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