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相关手续业已办理完毕,特此公告。(第一大股东变更详情请见公司2003年1月8日、2003年1月18日、2003年3月14日、2003年7月23日、2003年11月4日、2003年12月16日相关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