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7年7月18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28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邵福群、高炳岩、董学东、魏守忠、孙久红、贵立义、张启銮、张吉昌。董事刘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高炳岩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周建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邵福群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赵明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邵福群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赵明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董事长提名聘任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赵明远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孙久红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聘任财务总监刘月鹏先生代为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总经理提名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孙久红先生提名:
    1、姚玉东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刘月鹏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简历:姚玉东先生,1994年参加工作,工学学士,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工程师,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一炼钢厂冶炼车间副主任,一炼钢厂副厂长,一炼钢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总调度长。
    刘月鹏先生,1993年参加工作,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锻钢分厂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上海大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主任,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函认为:上述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