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公司”)通知,按照辽宁省及大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东北特钢集团公司大连基地(含本公司)将进行整体环保搬迁,为此,东北特钢集团公司已在大连市登沙河临港工业区通过出让形式购置300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环保搬迁项目审批即将完成,并初步定于2007年3月29日举行奠基仪式。由于东北特钢集团公司大连基地整体搬迁而涉及本公司事宜,本公司将按《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