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3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记者王大军发表的《地产A股上市趋紧 大华集团密会大连金牛》。文中涉及了公司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关于重组的问题
    文章报导称“出于对东北特钢集团整合旗下两家上市公司的预期,前段时间,大华集团与大连金牛有过一次亲密的接触。”
    经公司董事会咨询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管层,得到的回复如下: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本公司及关联公司未与大华集团有过任何接触,也未有对本公司具体的重组计划和确定的重组对象,也未与任何他方签订重组意向或协议。如公司有相关资产重组事宜将及时按规定予以公告。
    二、关于搬迁改造的问题
    文章中称“据记者了解,东北特钢集团的整合计划还在制订之中,对于大连金牛来说,目前其首要任务是整体搬迁”。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公司大连基地(含大连金牛)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方案已提交国家发改委,但目前尚未收到国家发改委相关批文,具体搬迁改造时间及搬迁方案公司将在收到国家发改委批文后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情况。媒体的信息来源与本公司无关。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澄清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