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日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经营[2006]31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