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六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资产的预案》:为提高锡资源的储备,减少与云锡集团的关联交易,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提高公司业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下属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的矿山经营性净资产与采矿权。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的矿山经营性净资产与采矿权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资产的审计和评估,评估总价为529,652,465.50元人民币,本次资产收购价款将以报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的评估结果为准。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公告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曁关联交易报告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公司现已收到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357号、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358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对本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的采矿权部分的确认结果为:老厂矿业分公司采矿权价值为163,773,500元人民币,卡房矿业分公司采矿权价值为104,544,900元人民币。对本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的矿山经营性净资产与采矿权的评估结果,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9月2日出具了2004—046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评估确认后的总价为36,601.12万元人民币,本次资产收购价款将以报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的评估结果36,601.12万元人民币为准。该评估确认结果36,601.12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335,526,753.80(2004年6月30日数)的27.41%。
    由于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数与评估确认后的总价不相同,公司原依据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的采矿权评估值而编制的公司下属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的模拟利润表及本次收购资产2004年的盈利预测表将重新按国土资源部确认结果调整。调整结果如下:老厂矿业分公司及卡房矿业分公司2003年净利润由原-2,247.11万元调整为-1,451.99万元;2004年1-4月净 利润由原3,412.88万元调整为3,638.17万元;本次收购资产2004年盈利预测净利润由原8,089.67万元调整为8,765.52万元。公司2004年8月3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中涉及的上述数据将随之调整。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资产收购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本公司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一)上午8:30分召开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本次资产收购的评估结果至2004年9月2日才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2004—046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故公司二零零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召开,详见本公司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备查文件:
    1、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357号、第358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04-046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