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4]47号),本公司已具备从事境外期货业务资格,按照《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将在境外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16日
    备查文件:
    证监期货字[2004]47号《关于同意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