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6日召开,经过审议表决,以230,854,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分配方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578.4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及5%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38.70万元,加上去年末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690.17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528.87万元。
    公司以二零零三年底公司总股本3579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431.62万元,剩余利润6,097.26万元结转下年度。扣税后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为每10股派发现金0.3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1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息于200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股和法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马波 何锡洪
    3、咨询电话:0873—3118606 0873—3118622
    4、传真:0873—3118622
    七、备查文件: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