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本公司四楼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八人,另有三名董事书面委托到会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部份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永新同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北京永新同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同方”)是由北京清华永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而成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北京世华祥宇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733.60万元,占62.9%; 北京世纪华拓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617.06万元,占27%;北京世纪华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49.34万元,占10.1%;注册资本为50,000,000元。永新同方主要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的数字电视系统,宽带IP数据广播系统以及卫星直播系统的研究和推广业务。
    “永新同方”现有核心产品为:(1)有条件接收系统(CAS);(2)数字电视用户管理系统(SMS):(3)数字广播中心(DBC);(4)监测产品;(5)数字电视终端产品;(6)数字电视互动应用产品;(7)数据传输产品。
    鉴于永新同方有突出的行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公司决定进行收购永新同方70%股权的具体谈判工作,通过收购永新同方的70%股权,取得数字电视行业高增长、高收益的回报,并在与公司原有业务不产生业务竞争的情况下,对公司新的利润增长形成补充,使公司的整体科技含量和效益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成长性及竞争能力,为公司逐步转型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与永新同方将进入正式谈判阶段。
    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七节“收购、出售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谈判进展进行公告。待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公司将及时对交易情况及相关文件进行公告,并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交易实施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永新同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收购股权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