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02年5月9 日上午在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宾馆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227,904,000股,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63.6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预计 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1)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55.83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及5%任意盈 余公积金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64.66万元,加上去年末结余的未分配3535 .79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00.45万元。
    200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2001年度公司拟实施一 次利润分配;2000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0%,2001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20%-40%;利润分配将主要采用送红股形 式进行,具体分配办法将根据公司当时实际情况确定。
    2000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3535.79万元,其10%为353.58万元,2001 年度 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4.66万元,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即 232 .93万元;上述两项合计为586.5万元。公司以2001年底公司总股本35790.4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72.65万元,剩 余利润4127.80万元结转下年度。
    (2)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2年度公司拟实施一次利润分配;2001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 的比例约为10%,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20%-40%;利 润分配将采用派发现金方式,具体分配办法将根据公司当时实际情况确定。
    (3)预计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
    2002年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转增股本,如果转增股本,预 计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不多于一次,转增的比例不超过10转增3。
    5、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 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事宜授权经理班子办理。
    6、经过审议表决,以227,9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 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绩效薪酬委员会、 提名 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四个专门管理委员会相关问题的预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伍志旭律师出席并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 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是: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所有提案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