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在本 公司四楼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七人, 另有四名董事书面委托 到会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部份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明先 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所属子公司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流 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元月注册成立,为满足向市场采购原材料等 方面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南省郴州 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以保证其生产经营正常周转。银行提出贷款条 件是需由本公司进行全额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通过对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信状况的了 解,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尚无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仅为35.87%, 由 于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本公司持有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51.17 %的股权, 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不进行该笔贷款,将会影响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周转,最终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效果。
    该担保金额为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161,537,819.27元(2001年12月31日 数)的2.41%。
    董事会决定为公司所属子公司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 元提供担保。
    待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郴州市支行正式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按规 定及时进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建设银行昆明市城西支行泰和分理处、中信实业银行 昆明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 为满足向国内外市场采购原材料等方面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向 建设银行昆明市城西支行泰和分理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为 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2、 由于原银行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向国内外市场采购原材料等方面生产 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授信额 度,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以补充 流动资金不足。
    3、 由于原银行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向国内外市场采购原材料等方面生产 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授信额 度,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元),其中, 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壹 亿伍仟万元(15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伍仟万元(50,000,000元)。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