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在本 公司总部四楼监事会召集人办公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洪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 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对公司上半年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监事会就有关情况独立 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 决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决策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和投资决策制 度,有关会计准则已依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4、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