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1年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实施该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600.90万元,根 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及5 %任意盈余 公积金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035.92万元,加上去年末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686 .98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22.9万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以2000年底公司总股本3579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579.04万元。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 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23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24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23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法人股及发起人股股息由本公司划入其指定帐户。
    3.若投资者在2001年7月24日办理了“锡业股份”转托管,其所派红利仍在原托 管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咨询电话:0873—2448622、2448606
    传真:0873—2448622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