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4月21日、28日,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连续在香港《文汇报》发表《声明》及《严正声明》,称其对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0.61平方公里矿区中的0.213平方公里矿区拥有合法开采权,并认为本公司违反上市规则,损害投资者利益,侵害该公司权益;该公司还致函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要求本公司回复在此股权受让事宜中是被骗还是与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谋,并称其已向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中纪委、中国证监会举报。针对该公司的以上行为,本公司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受让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事宜,已按照本公司制订的投资决策权限,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时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已同意此次转让,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此次股权受让对应的主要资产为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交易标的价值已聘请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也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交易价格以此评估结果为最终依据,符合公开、公平的交易原则。
    三、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证号为4300000410602的《采矿许可证》和证号为4300000440054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其中《采矿许可证》的内容表明: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对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屋场坪锡矿山0.6082平方公里矿区锡矿五年的开采权(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此权利是独有和排他的,不存在与任何他方的产权争议。本公司在此股权受让过程中不存在受骗更不存在合谋骗取他方利益的情形。
    四、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无视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采矿权等事实,反而以公开发表《声明》、《严正声明》和发函的方式宣称本公司侵害其权益,已给本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本公司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类似侵权行为,本公司也将视事态发展决定采取诉讼等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本公司受让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事宜,已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现股权受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也已开始正常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