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
    2.召开地点: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北京市石景山路)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在200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1)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关于200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8)公司关于大板坯有关资产处置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4年度报酬分配及2005年度报酬和考核分配办法。该项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只向股东大会报告不做表决。
    10)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11)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中,第1至9项详见2005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登记。
    3)法人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4)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2005年5月11日和5月12日9:00-11:30,13:3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3.登记地点:北京石景山路99号6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88293727
    传真:010-68873028
    公司地址:北京石景山99号
    邮编:100041
    联系人:范晓江 范永成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所有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 5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