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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16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5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9624032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4.95%。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继民先生主持。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刘京育为公司监事。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张宗奎为公司监事。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前两名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孙铁共同组成本届监事会。
    四、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以2002年度末股本总数2,3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531,3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536,808.11元结转下年度。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03年主要产品产量:生铁432万吨,钢504万吨,钢材355万吨。主营业务收入125.5亿元。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公司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夏执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196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公司关于原价受让首钢总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960000000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公司关于原价受让首钢总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960000000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三、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板材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960000000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2403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四、听取了公司高管人员2002年度报酬及2003年度报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邀请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利国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关联股东回避情况下,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签署。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