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05年12 月23日向11名董事发出了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