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首钢总公司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召开时间:
    现场股东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1月9日(周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3日至2005年11月9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3日上午9:30至2005年11月9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28日(周五)
    3.现场股东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石景山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29日和11月3日。
    8.出席对象:(1)2005年10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含当日由于债券转股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转债停牌、复牌及转股事宜:(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及转债自2005年10月10日起停牌,最晚于10月20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2)公司董事会将在10月19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及转债在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0月19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和债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及转债停牌;(5)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10月28日)及之前,公司转债持有人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申请转股。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进行分类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委托董事会投票程序见本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股东具有的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委托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详细操作程序请参见第五项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征集投票委托事宜(详情参见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本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采取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四、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 首钢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范晓江、范永成
    联系电话:010-8829 3727
    传真:010-6887 3028
    电子信箱:office@sggf.com.cn
    3、登记时间:
    2005年10月31日至2005年11月8日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相关股东会议上,首钢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3日至2005年11月9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959;投票简称:首钢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959 买入 1元 1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3日上午9:30至11月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4、征集程序:详见今天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
    附:
2005年首钢股份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