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二届六次会议于2003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民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同意《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同意《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同意关于2003年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4、同意《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运作,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03年中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