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九次会议于2003年6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德时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03年6月18日实施了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2291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派1元现金,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现提出公司章程修改预案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915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725,000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915万股,其中国家股13,33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8.19%,由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社会法人股16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72%;社会公众流通股9,41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1.09%。”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3,725,000股,其中国家股200,025,000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8.19%,由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社会法人股2,475,000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72%;社会公众流通股141,225,000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1.09%。”
    3、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915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3,5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9,415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3,725,000股,其中国家股200,025,000股,由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企业法人持有2,475,0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41,225,0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热电一厂、热电三厂技改项目》的预案。
    热电一厂现有九炉六机,锅炉总容量530吨/时,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6兆瓦,为节约能源,改善运行状况,拟新上一台C12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经济配置。该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00万元,贷款3000万元。
    热电三厂现有五炉三机,锅炉总蒸发量310吨/时,总装机容量24兆瓦,为达到最佳机炉运行匹配,拟新建一台6兆瓦抽凝机组及配套设施,使机炉达到最佳配置。该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50万元,贷款1300万元。
    上述项目投产后,年新增发电量约8500万千瓦时,年均销售收入增加约2500万元,年均新增利润约8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石家庄良村开发区电厂》的预案。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石家庄市区正东方向15公里,307国道以南的良村境内的30平方公里区域。良村开发区是石家庄市“药都”建设、纺织基地建设及河北国际物流中心、中美合资奶酪生产基地等特大型项目的规划建设基地,发展前景广阔,供热需求非常迫切。根据石家庄市2003年第9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要求,良村开发区将成为石家庄市今后发展的工业基地。考虑到该区域的现有负荷情况及远期发展需求,良村开发区热电厂拟筹备建设4台1100吨/时供热锅炉,配4台300兆瓦气轮发电机组,具体情况要按可研报告及项目审批权限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分二期进行建设。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7月29日上午9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热电一厂、热电三厂技改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筹备石家庄良村开发区电厂》的议案。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03年7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3年7月28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30分;
    2、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7月28日下午5时30分)。
    (2)登记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联系电话:0311-5053913 5078768
    传真:0311-5087068
    联系人:胡俊芳 徐会桥
    邮编:050031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