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德时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2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2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37,211,131.07元,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0,349,484.3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7,560,615.37元,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需要, 2002年中期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了《2002年上半年报》正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6日